《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是规范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和学习生活行为,引导其全面协调发展,激励其成长成才,发挥其主体性的教育管理办法。为有效贯彻和落实《办法》,我院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实施原则
1.公平、公开。综合素质测评要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确保信息不漏报、少报或不报,并按一定程序进行公示。
2.客观公正。对素质测评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受主观因素影响。
3.责任明确。对素质测评内容在细化的基础上,明晰责任人,细化分工,责任到人。
4.认真执行。素质测评在辅导员的直接监督下严格执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测评办法和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5.严格监督。院成立监督小组,测评过程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1.本测评共分为:
A:德育测评 B:智育测评 C:能力测评 D:个性发展测评四部分。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德育、智育、能力为基本指标,个性发展为附加指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A德育测评分(0-40分)+B智育测评分(0-40分)+C能力测评分(0-20分)+D个性发展测评分(0-40分)。
(三)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刘伟坤
副组长:院团总支书记、辅导员
成员: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团总支副书记
(四)班级测评小组
组长:班长、团支书
成员:由班委及推选的普通学生代表(必备)等2—4人组成。
(五)监督小组
组长:院学生会主席
成员:院学生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团总支副书记、各班班长
第二部分 指标体系、测评项目及责任人
A 德育测评
(一)测评方法
1.德育测评分由基础分和奖惩分两个部分组成,占总分的40 %,学生达到测评的基本条件即可得到基础分20分,奖惩分以校和院的规定分值直接在该项成绩中进行加减。德育测评总分应在0-40分之间。
2.德育测评每学期测评一次,学年成绩取两个学期的平均分。
(二)测评基本内容
德育测评
基本内容 |
基本要求 |
说明 |
政治表现
(4分) |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关心时事政治,思想进步,参加校院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
学生达到测评的基本条件即可得到基础分20分。各分项分值为4分,不完全符合条件者,扣掉该项4分。
同一事迹获得多种荣誉称号,原则上加最高分。 |
社会责任
(4分) |
有崇高的理想,健全的人格,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关心学校发展,爱护校园环境。关注社会问题,参与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
诚实守信
(4分) |
有良好的传统美德,公正诚信,尊敬师长,尊重同学,团结友爱,助人为乐。 |
文明守纪
(4分) |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言行举止文明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个人卫生习惯良好,履行寝室卫生值日义务,参加义务劳动。 |
勤俭自强
(4分) |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劳节俭,自强自立,有进取精神。 |
(三)德育测评加减分记实一览表
分类 |
记实项目 |
分值 |
说明 |
加
分
项
目 |
国家级奖励或荣誉 |
5分/人 |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 |
省级先进集体 |
2分/人 |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 |
省级先进个人 |
3分/人 |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 |
市级先进集体 |
1分/人 |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 |
市级先进个人 |
2分/人 |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 |
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
1分/人 |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 |
参加学院报告会、公益等大型活动 |
1分/人 |
由负责人记录 |
为学校撰稿被省、市报刊、电台登播 |
1分/篇、次 |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 |
校、院通报表扬 |
0.5分/次 |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 |
积极配合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和班委工作 |
0.5分 |
|
政治学习中积极发言者 |
0.2分/次 |
最高加至2分 |
减
分
项
目 |
旷课迟到早退课堂上不遵守纪律受到任课老师点名批评者 |
扣1分/次 |
由各班负责人提供依据 |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政治学习 |
扣1分/次 |
不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
扣1分/次 |
不按时缴付学费 |
扣3分/次 |
行为养成上其他不文明行为,如:行为举止损害学校形象、踩踏草坪、乱丢果皮、塑料袋。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
扣2分/次 |
顶撞领导、老师 |
扣3分/次 |
无故不配合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合理的工作安排 |
扣1.5分/次 |
无故不配合班委合理的工作安排 |
扣1分/次 |
违纪处分减分 |
留校察看 |
扣5分/次 |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 |
记过 |
扣4分/次 |
严重警告 |
扣3分/次 |
警告 |
扣2分/次 |
校、院通报批评 |
扣1分/次 |
注: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每学期不可累计加分.
(四)责任分工
1.总负责人:各班班长
2.德育分记分具体责任人:各班副班长
B 智育测评
(一)测评办法
以学生在本学期成绩为计算依据,以百分制平均成绩乘以40%作为最后智育成绩 (0-40分),其中体育课占智育测评成绩的10%,其他课程占30%。
智育测评内容 |
基本要求 |
观 测 点 |
说 明 |
1.考试、考查、选修课程(包括教学实践) |
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专业水平; |
1.公共基础课
2.专业课
3.实践性环节 |
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计算 |
2.体能测试 |
体能测试合格,身体素质 |
体育课及体能测试 |
由体育部提供的成绩计算 |
(二)测评内容:
按等级记分的课程分数折算办法表: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
95分 |
85分 |
75分 |
60分 |
45分 |
注:体育测试作为独立一门课计入智育测评成绩中,成绩由各班评定小组根据相关标准和规章提供。
(三)责任分工
专业课成绩:各班学习委员
体育课成绩:各班体育委员
C 能力测评
(一)测评方法
能力测评分由基本分和奖励分组成,占综合测评分的20%(0-20分)
(二)基本分(10分)
测评内容 |
基本要求 |
观测点 |
说明 |
1.自主学习
(4分) |
有明确的自我成长和个人发展的目标,学习有计划并付诸于行动。 |
1.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习生涯规划
2.辅修课
3.考证情况
4.听学术讲座报告
5.校级的品牌活动
6.外语学习 |
依照观测点判断学生是否达到相关测评内容的基本要求。 |
2.实践创新
(3分) |
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适应不同的工作学习环境,有良好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调控能力。 |
1.参加社会实践
2.参加学科竞赛
3.加入科研组织
4.尝试专利发明、发表论文
5.参加作品展览
6.大型活动的策划设计等 |
1.完全符合(符合六项及以上者)要求的即可得到该项满分10分。
2.基本符合(符合四项以上者)要求可得6分。
3.基本不符合(符合三项以下,一项以上者)要求可得4分。
4.完全不符合(六项均不具备)要求不得分。 |
3.组织交流
(3分) |
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参与组织有实效的活动,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交流能力、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
1.担任团学任务
2.参与社会工作
3.交流沟通能力
4.团队合作能力
5.参加各种学生社团或俱乐部 |
(三)奖励分(10分)
1.特殊技能奖励
过国家英语四级、省级计算机二级者加1分,过国家英语六级、省级计算机三级、国家计算机二级者加2分,过国家级计算机三级者加3分;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的每人次1分,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者每人次2分。其它技能情况交由考评小组特殊处理。
2.社会工作奖励加分
社会工作 |
加分 |
校学生会主席及同级别干部 |
6分 |
院学生会主席、院团总支副书记;院社联主席;广播站站长;其他同级别干部 |
5分 |
校团委办公室副主任、校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大学生自管会主席;社联副职;其他同级别干部 |
4分 |
校、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书;其他同级别干部 |
3分 |
校、院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部长;社团团长;广播站站长;智岛论剑副部长;其他同级别学生干部 |
2分 |
校、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班委;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他同级别学生干部;宿舍长 |
1分 |
参加文体俱乐部、参加人文社团等(最高加至1分) |
0.5 |
注:1.学生干部任职至少一学期,且能够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学生干部的加分必须严格掌握、认真考核,与学生干部所在班级学风建设及寝室文明中的表现实绩挂钩,凡所在班级学风较差,所在寝室的卫生,文明较差的一律不能评为称职.
3.兼职的学生干部取最高项加分。
(四)责任分工
1.总负责人:学生会主席
2.特殊技能由各班学习委员负责
D 个性发展测评
(一)测评方法
个性发展测评旨在鼓励学生在保证综合素质测评合格的前提下,充分展示个人特长和潜力,主要用成果来观测衡量,以附加分形式直接计入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最高可加至40分。
(二)测评内容:
分 类 |
内 容 |
说 明 |
创新类 |
在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的。 |
重在成果的取得 |
才艺类 |
包括体育竞技类、文娱表演类、辩论演讲类、书画摄影类、电子网络类等各级比赛。 |
其他类 |
由于本人或团体的努力而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受到社会广泛赞誉、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特别是在校、院的品牌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的)。 |
(三)个性发展创新类、才艺类附加分一览表:
名 次
级 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参赛 |
国家级 |
4分 |
3.5分 |
3分 |
2.5分 |
2分 |
1.5分 |
1分 |
省级 |
3.5分 |
3分 |
2.5分 |
2分 |
1.5分 |
1分 |
0.5分 |
市(校)级 |
2.5分 |
2分 |
1.5分 |
1分 |
0.7分 |
0.5分 |
0.3分 |
院级 |
1.5分 |
1.2分 |
1分 |
0.7分 |
0.5分 |
0.3分 |
0.2分 |
注:1.担任校、院大型活动的主持人,由活动组织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校、院根据活动的规模、主持难度和影响力酌情加分(校级活动主持人加1-1.5分;院级活动主持人加0.5-1分;每多一次分别加0.2分及0.1分)。
2.同一学期获得同类项目多次奖励的取其最高分项加分后,每多一项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折算后累计加分。
3.学生参加演讲比赛、辩论赛、各类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的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的决赛获奖均按本表标准加分。
(四)其他类的加分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我院考察组审核审定。
(五)个性测评发展说明
1.体育类省级获奖可以考虑到前8名(第6、7名加分同第6名)。1-2名为一等奖,3-4名为二等奖,5-8名为三等奖。
2.各类团体项目取得名次(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除外),该团体获校一等奖的,其成员每人加3分,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获省、部级奖参照同类的个人加分。
3.同一项目或类别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原则上取最高分,不累加。
4.在校、院组织的项目中累计最高加至5分。
(六)责任分工
1.院级活动由学生会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记录。
2.班级活动由班级各委员根据责任分工负责记录。
3.个人活动由个人出具活动证明在责任班委处备案。
第三部分 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操作与测评效用
(一)辅导员为每位学生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档案。
(二)由各班责任人做好日常纪实考评工作记录,并每月向辅导员上交一次。
(三)综合素质测评由各班级辅导员主持进行,每学期评测一次,学年成绩按两学期平均成绩计算,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要在全班学生大会上通过。
(四)综合素质测评要在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完成。
(五)测评结果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各个加减分项目原则上由各负责人记录为准。
(七)对测评过程或结果有严重争议时,学生个人将问题提交院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将情况上报院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于一周内给予解决。
(八)测评效用
1.学生干部的上学期综合测评分数在班级排名30%以后者取消下学期各种评优、评先的参评资格。
2.普通学生的上学期综合测评分数在班级排名40%名以后者取消下学期各种评优、评先的参评资格。
3.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和评困中,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评比,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测评分数高者优先考虑。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综合测评结果不具效用,取消该学年各类奖、助学金、评优评先资格。
(1)违反国家法纪、大学生管理规定及校内外规章制度,受党、政、团通报批评(含校、院级纪律处分者)
(2)成绩不及格者
(3)无故欠费者